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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之光就是等著沾光?─國球的格調不該這麼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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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原本主力於NBA的反指標?專欄作家LYS李亦伸(裘必勝?)有感於年底十二強的球員人選作業不順利,以及球員工會的意見,發表了一篇大作重建臺灣「棒球主義」    ←有興趣可以自己參閱…..整篇文章很用力的炮轟了球員工會貪婪、沒有愛國情操、對於國際賽事不重視。霎時間,忽然覺得球員工會不讓球員參加這項盛大的國際賽事是對的,這麼沒有愛國心的球員,這麼沒有節操的球員們,怎麼可以參加這項賽事呢?棒協也真的是太過分了,如此神聖的比賽,不知道有沒有對各位球員做過身家調查,確保每位球員的家世清白,並且要求集訓期間每天要焚香沐浴並且念經祝禱,提高這項賽事的神聖性才對…….。好,酸完了第一趟,先回來看看球員工會要求的是什麼:12強賽在即,訴求屢遭漠視,球員工會拒絕"徵召"中華職棒球員工會所主張之四大訴求: 一、參賽及集訓期間之球員保險。 二、相關賽事之準備、選訓、組訓等會議,應邀請球員工會代表列席。 三、集訓及賽事期間,應有球員工會代表協助球員處理權益問題。 四、該賽事若有衍生收益事項,應公開收益內容。若收益項目為球員直接相關,則應分配球員或球員工會。在球員工會這篇聲明稿的文末,補充了這四點訴求,我們先從這四點來看:一、參賽及集訓期間之球員保險。 球員工會提出這點時,相信各位球迷朋友應該對以下這則新聞記憶猶新羅國輝骨折 復原期至少半年還記得嗎?這只是一場表演賽,接受了「徵召」之後的球員受傷,在傷後復原,甚至是復健的過程都是漫長的,而且還不保證一定順利恢復完全身手;甚至原本上大聯盟機會濃厚的高國輝也因此失去了舞臺。除了高國輝之外,包括了陳鏞基、陳威成等各世代的棒球好手,都曾在「為國爭光」的這塊大招牌下硬吞自己的傷勢,的確後來也為臺灣爭取了各項榮耀,但是許多選手就此失去了更多的舞臺。除此之外,這些被「徵召」的球員,幾乎都是各球隊的主力戰將,在經歷了漫長且高強度的球季之後,原本是休養生息、調整狀態,甚至是好好養傷,準備面對下個球季的時間,卻得要繼續讓自己的精神和體能保持在高點,刻意去忽略疲勞和傷勢的累積,完成了國際賽的重任後,畢其功於一役,卻也打亂了自己的調整,短期內青春的肉體可能看不到什麼影響,不過短短幾年,頻繁的被操用之後…….( 轉頭望向阿福 ),這些後續的累積,還不包括在保險的範疇內,試問,投保讓球員有保障,真的是貪婪嗎? 二、相關賽事之準備、選訓、組訓等會議,應邀請球員工會代表列席。 又是用舊聞來喚醒各位回憶的時候:中職與棒協 經典賽紛爭 (原本以為會貼出一連串的新聞連結,幸好已經有媒體整理好了)針對球員工會的這點訴求,其實主要有這兩部分:1.教練團的決定,乃至於技術顧問團的邀請,其實都大大影響了球員調整的方式;教練團對球員的掌握程度,也決定了球員的狀態調整是否能到位。 試問:每次開大名單幾乎都是各種大聯盟空氣,甚至是否有對旅外球員狀態持續追蹤都是個謎的單位,如果是你,你能放心嗎?另外,如果是你,你不會想要找個能了解自己狀態的教練團來帶領自己嗎?2.公辦熱身賽的時間倉促,臨時要求中職四隊和他國隊伍進行熱身賽;臺灣代表隊熱身賽四處奔波,毫無地主優勢。 相信看到這邊,已經無須多說,球員是球隊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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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協想要請球隊幫忙,卻又沒有給球隊調整的時間,對球員、球隊來說都是極大的風險。倘若球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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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球隊下個球季的爭冠就是少一分把握;要是球隊派出都是二線球員,又要被冠上不尊重他國隊伍、不尊重經典賽的惡名,而且還沒有說到所謂球隊出場費的問題,這麼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誰來負責? 更不用說地主隊卻連熱身賽都得各地奔波的事情了!主辦單位口口聲聲說著為國爭光,卻連這些自己可以掌握的事情都沒有照顧到,球員們是如何能夠無後顧之憂的比賽?保護球員權益的工會又如何能不站到第一線為球員做最機動的照顧? 三、集訓及賽事期間,應有球員工會代表協助球員處理權益問題。相信各位對於2013經典賽的西裝事件、早餐事件、機票事件,都十分的印象深刻。這些事件已不只是「失誤」、「瑕疵」可以帶過,甚至是不尊重、漠視這些口口聲聲說很重視的球員了!其實不只這些,包括了宿舍、集訓期間的營養金交通費等,這些爭議和不尊重,也讓工會不得不列出這點訴求。四、該賽事若有衍生收益事項,應公開收益內容。若收益項目為球員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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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應分配球員或球員工會。以往各級賽事有不同的國光獎金分配,這個標準「行之有年」,言下之意就是也已經多年沒有做調整和更動,甚至世界盃取消了、奧運不比棒球了,仍然列在其中;只是經典賽出現了,這個標準卻未曾看見經典賽的身影,以至於在2013經典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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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隊伍打進八強賽這個歷年最佳成績的時候,仍然不見國光獎金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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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於後來賽事結束,國內吵得沸沸揚揚,只好以專案處理。(是說當時連隨隊人員等的證件什麼的都搞不定了….) 結語:這幾天,剛好看見莊智淵的新聞莊智淵拼最後一次奧運 請辭離開合庫 也想到了過去幾位臺灣體育好手,如謝淑薇當初傳出中國挖角,希望她移籍中5千萬挖角 謝淑薇父:無奈的心動 謝淑薇的父親謝子龍表示,有點心動,但也是無可奈何的心動。「如果謝淑薇還等不到國內企業的青睞、政府的協助,留在臺灣坐以待斃嗎?」謝子龍說,謝淑薇每年只有150萬的補助,支付出國比賽的費用根本不夠,現在謝淑薇的弟弟妹妹訓練經費,也是靠她的獎金來支撐,所以考慮先讓謝淑薇的弟弟妹妹先轉籍。 另外還有一樣轉籍中國的撞球好手吳珈慶撞球好手吳珈慶入籍中國 恐成為臺灣逃兵?! (所以林書豪有臺灣籍,內政部怎麼沒有要他回來當兵?他都返臺幾次了?強迫入伍啊!) 甚至是最近的「揭竿起義」事件….27國32選手 僅葉耀文沒得跳 當然後續就是各單位的檢討檢討再檢討,改進改進再改進,反省反省再反省….LOOP 每次看到這些新聞,就覺得很頭痛。臺灣在國際上的確屬於地位較為弱勢的小國,很需要透過體育發聲,所以我們期待王建民、需要郭泓志、找來曾雅妮、關注盧彥勳,盼望著他們發光,然後把他們捧上天,變成臺灣之光。在養成臺灣之光之前,我們沒有給足夠的後援、適當的場地,等選手熬出頭,磨出好成績時,卻又要將為國爭光的大帽子扣上,真的能扣得心安理得嗎?後續也看到很多莫名其妙的聖人文(呃….我沒有特別指誰,不要查我水表拜託),比方中華國手,不該談錢!​ (嘖….怎剛好又是某位高人….) 文中很帥氣直接地提出了NBA和美國籃協的作法與機制,然後完全不提他們對於球員的保障和福利,更沒有提到NBA球員的基本待遇給他們多少的保障已經……..。看完這篇讓我腦袋中出現了的畫面完全是沒有方向不知如何決策的小氣老闆指責面黃肌瘦的員工為什麼不多花些力氣責任制的加班……….。簡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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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讓選手認為被選為國手是份榮耀,那也請給選手國家級的待遇,而非只有國家級的壓力。棒協從一開始的統籌、規劃、運作,也應該是以為國爭光為前提,而非到最後讓大家看破手腳,成為一個扯後腿的單位。最後的最後,講那麼多,棒協握有那麼多的權柄,請問一下哪次敗戰回來,棒協有承擔起應有的責任,而不是無止盡的檢討會、爭經費和踢皮球?難道棒球項目也是足協負責了嗎?  ,